三、命题的问题
请容直言,08三国法的命题还有一些问题。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不严谨。
1、单选题第38题有两个答案。其题目如下:
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
B.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
C.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
D.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
该题解析:我国法院只能撤销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不能撤销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故A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1款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故B项说法正确。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审查仅限于程序性审查,而对国内仲裁裁决的撤销的理由还包括: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以及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所以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不同。故C项错误。
尽管对于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能否上诉在理论上存在着争论。一般来说,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已经确保了当事人在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后的司法救济途径,不需要通过上诉程序来保障。另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涉外仲裁裁决的不予认可和执行奉行“内部逐级报告”制度。因此,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的说法是正确的。故D项也是正确的。至少D项的说法是在实践存在严重争议的,D项的设置有不恰当之嫌。
2、多选题第79题只有一个答案当选。其题目如下:
甲乙两国由于边界纠纷引发武装冲突,进而彼此宣布对方为敌国。目前乙国军队已突入甲国境内,占领了甲国边境的桑诺地区。根据与武装冲突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国际法?
A.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家财产,包括属于乙国驻甲国使馆的财产,不可予以没收
B.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
C.乙国对桑诺地区的甲国公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
D.乙国强令位于其境内的甲国公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敌侨登记
该题解析: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国家财产,除属于使馆的财产档案等外,可予没收。故A项做法违背国际法,不选。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人民的私产可予以限制,如禁止转移、冻结或征用,但不得没收。故B项做法违背国际法。对占领区内的敌国人民之私产不应以任何方式干涉或没收,但对可供军事需要的财产可征用。故C项做法违背国际法。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公民可实行各种限制,如进行集中等级、强制集中居住等。故D项做法冰未违背国际法。所以,该题虽为多选题,但只有D项一个正确选项。
除了这两题之外,第81题的BC两个选项的表述也存在不严谨的问题,这里不再赘述。目前,只是公布了参考答案,司法部官方的解析尚未公布,对上述三题我们应重点关注。
(二)不规范。众所周之,三国法在第一卷题目的编排顺序先是国际公法题目,接下来国际私法题目,然后是国际经济法题目。今年试卷中三国法单选的最后一题,第46题,考查的是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问题,无论在教材和大纲上它都是国际私法中的内容,可是该题目却并未与国际私法的题目放在一起,而是放在国际经济法的题目之中。出题者这样安排,实在有些不规范,令人费解。
最后,藉此机会,为广大考生献上良好的祝愿,希望各位可在奥运成功举办,“神七”成功问天的不平凡的2008年,取得司法考试的成功!同时,也希望今后的司法考试三国法命题可以更趋合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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