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题考察特点
今年司法考试试题最大的特点是紧跟热点、综合考察、稳中求新。难度并未有太大变化,大部分科目保持原有难度,甚至有些科目有所降低。每年司考结束,各方褒贬不一。但是从总体上来看,传统的重点被着重考察,新增法律法规必考,题目的综合性加强这些特点在今年司法考试的试题中仍然得以延续。具体言之:
第一,重点依旧是重点。民法的抵押、刑法的抢劫、犯罪形态、共犯等常规重要知识点;新增的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律师法都被着重考察。这些也是新东方北斗星不断强调和重复的重点。国际法的某些考点似乎与以往的常规重点稍有偏离,但总体上,难度并不是很大,也都是立足基本知识点的。其实,每年的司法考试都会有相对冷僻的题目出现,这就要求我们在复习时注意知识点的联系和复习的全面性。比较而言,民诉和刑诉的题目比较平稳,流于一般,仍是拿分大项。
第二,题目的综合性加强。主要表现在:首先,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综合,在刑法的题目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例如关于构成要件要素、因果关系等题目,不单纯考察理论,而是有案例支撑。其次,科目之间的综合性加强,体现最明显的是卷四第五题,同时考察民事诉讼法、劳动法、法官职业道德知识点。
第三,试卷四论述题与时事政治密切相关。这也是自07年司考以来,与往届司考最大的不同点,也是近两年司考最大的特点。07年的法治理念、08年的三至上,都是当年最热的时事政治。法律与政治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政治性相关的论述题也许会成为以后司法考试卷四出题的一个方向。选作的论述题原材料来源于06年相关的法制报道,在理论界也引起一定的争论,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也都有特别报道。因此,社会热点与论述题的联系非常紧密。新东方北斗星的课堂多次强调司考论述题的这一特点,并对当前社会时事热点作过相关的公开课,卷四“裸聊”的题目曾是北斗星在司考报名时赠送给考生的精品模拟题中的一道原题。
就近几年论述题的考点来看,法理学的基本理论仍然是不可或缺的,但是部门法的重要原则和原理也是颇受出题人的青睐,是从事法律事务人员必须掌握的,因此,论述题在这两点上做文章也是情理之中。
第四,试题形式趋于稳定。单选、多选、不定项选、案例分析、论述都是稳定的出题形式。今年试卷四的案例分析,虽没有改错,只有问答,难度较以往来说有所降低,但并不排除改错这种出题形式在以后出现。选作的论述题形式,受到了广大考生和出题人的肯定,而司法文书多受诟病,已经连续5年没有涉及,延续这种出题形式是近两年来的一个趋势。
第五,题目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务实性加强。不少题干和选项的叙述的事实都比较贴近实际生活,或者说是当前的社会热点,例如环境保护、股市等社会大众非常关心的问题与今年环保法、证券法的题量增大或许有一定联系。民法、刑法等题干的叙述更加细致,侧重于对问题的定性和解决,也渐渐贴近司考务实性的一面。
说到这里,今年司考还有一个不是特点的特点,那就是语言的轻松和滑稽,例如刑法题目中“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让人在紧张的答题过程中忍俊不禁。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