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
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C。有企业章程
D。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答案】ABD
【解析】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章程”的法定要求。
2.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是( )。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给本企业
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
D。未经万某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
【答案】BD
【解析】(1)选项AC涉及的行为有效: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选项BD:未经投资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或者将企业商标转让。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
B。国有企业
C。上市公司
D。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答案】ABCD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4.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无须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B。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D
【解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中,( )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行为。
A。自行决定向善意的A公司支付广告费5万元
B。未经乙、丙同意,与善意的B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
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
D。与其妻子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2)选项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选项D: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有( )。
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作为合伙人的法人依法被宣告破产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CD
【解析】选项B: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7.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 )。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
B。有限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AC
【解析】(1)选项B:有限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与是否退伙无关;(2)选项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8.普通合伙人甲因病身亡,其继承人只有乙(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乙继承甲的合伙财产份额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乙可以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乙只能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乙因继承而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D。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因继承而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答案】AD
【解析】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9.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D。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2)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B。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C。参与选择承办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答案】ACD
【解析】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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