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观点,其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是( )。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答案】A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但不能以家庭其他成员的个人财产出资。
2.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 )。
A。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B。按各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C。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和分担
D。由各合伙人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和分担
【答案】D
【解析】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合伙人为法人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B。合伙人可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事务
C。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答案】B
【解析】(1)选项BC: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2)选项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5.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万元
C。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
D。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答案】B
【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D
【解析】选项D属于“除名”。
7.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8.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有关对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1)乙、丁: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在本题中,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乙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有限合伙人”丁无关;(2)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丙: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9.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答案】D
【解析】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10.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答案】B
【解析】(1)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乙、丙、丁: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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