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隋笑飞、吴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8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指出,国家司法考试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对中西部、基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放宽政策。
据悉,2007年全国5.8万多人通过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通过率为22.39%,比上年增长7个百分点。自2002年以来,全国共组织实施了6次国家司法考试,19万多人通过,通过率为13.8%。
在坚持高起点的同时,为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地区对法律人才的需要,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欠发达地区制定了相应的照顾、倾斜政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低通过分数以及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等。
司法部数据显示,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总计为1115个县级行政区划,比2006年增加了180个。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而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0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90分。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为方便少数民族考生,自2003年起,国家司法考试试卷除汉文外,增加使用哈萨克文、维吾尔文、朝鲜文、蒙古文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2006年全国有2247人选择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我国鼓励律师参与人民调解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隋笑飞、吴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8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提出,要鼓励律师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复杂纠纷调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鼓励律师通过担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委会接访,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接待日等方式,参与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疑难复杂纠纷调解。”吴爱英说。
她强调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把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
在长期实践中,我国形成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但人民调解员队伍也面临着文化层次较低,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数据显示,五年来,人民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00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
我国法律援助覆盖更多困难群体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隋笑飞、吴陈)全国法律援助机构5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万件,受援人数达184万人,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记者从8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司法部围绕服务困难群众法律需求,大力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出台了加强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律师工作在服务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各地还通过提高经济困难标准、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等方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强调,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手续,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督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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