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值
单选20题20分,多选和不定项选19题38分,案例分析题22分,共80分。所占分值与往年比较处于平均水平。
二、考点〖下列“(1)”,指单选1分;“(2)”指多选、不定项选2分〗
1、卷二选择题(58分)
总则(17分):刑法解释(1);刑事责任年龄(1);正当防卫(1);紧急避险(1);伤害犯罪中止(1);故意杀人中止与未遂区别(2);共犯成立(1);教唆犯(1);帮助犯认定(2);没收财产刑(1);累犯(1);犯罪数额计算(1);自首的"如实供述"(2);假释适用条件(1);
分则(41分):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1);侵犯著作权罪(1);保险诈骗罪未遂(1);交通肇事罪认定和时效中断(1);修正案七新增非法经营、偷税规定及洗钱罪、组织卖淫罪对象(2);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其故意认定(2);非法经营罪定罪(2);绑架加重犯及其处罚(1);赌博罪认定及抢劫罪结果加重犯与数罪的区别(1);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抢劫罪的区别(1);麻醉方法抢劫罪(1);抢劫结果加重犯认定(2);盗窃罪与诈骗罪区别(2);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区别(1);使用假币、信用卡犯罪认定(2);包庇罪(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毁灭证据罪(2);贿赂罪认定(2);修正案七新增受贿罪(犯罪主体范围扩大)(2);贪污、挪用金额认定(2);受贿罪与非罪认定(2);行贿共犯(2);敲诈勒索罪及牵连犯、吸收犯(2);单位行贿罪(1);徇私枉法罪(2);
2、卷四案例分析(22分)主要考点:
(1)突发性抢劫罪及其结果加重犯一罪与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的区别。
(2)共犯的成立条件及其运用。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犯的故意和行为。教唆者与被教唆者缺乏共同犯罪的故意,教唆行为与犯罪行为缺乏关联性,不成立共犯。
(3)成立传授犯罪方法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必须“明知”他人犯罪或犯罪所得的事实。缺乏故意的,不成立犯罪。
(4)自首认定与处罚。
(5)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
三、总体印象
1.卷二选择题的难度适中。具体表现为:①考点集中在常见知识点和常见罪名上,大家都不感到生疏;②题干和选项的信息量不大,减少了考生的阅读量和时间上的压力。
2.卷二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中没有特别疑难的选项,得分会好于预期。多选和不定项选“一项选错、一题失分”,属于难拿分的题型。既然其中没有特别疑难的选项,得分的机会就要好得多。因为这部分分值较高,估计得分情况会好于考生的预期。
几个难以斟酌的考题,主要在单选题上,错一个才一分,无关大局。
3.卷四一道22分的刑法案例分析题,涉及的知识点虽然普通但“酌量”因素大。甲乙二人是否成立共犯?甲是抢劫一罪还是杀人、盗窃数罪?定性的斟酌分量很大,也即运气、偶然的成分较大。分数会有较大的起落。
不过,因为其“酌量”的成分较大,如果判分标准灵活,重在理由不在结论,只要理由充分哪一个结论都可以得分,那将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如同2007年那道高某等绑人索款的案例分析题那样,传说抢劫和绑架的结论都可以得分。
四、分则所占分值较高,且集中于常见罪名。这一点看上述“考点”部分一目了然。卷二刑法分则考点约40分,占分值的三分之二,且涉及的罪名也就20个左右。卷四刑法分则考点占大半分值。分则考察的罪名主要集中在第四章侵犯财产罪和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两章中,其他章节的罪名也是特别常见的,如非法经营、包庇、洗钱、徇私枉法等。生僻的罪名基本没有出现。修正案七新增罪名如关系密切人受贿罪,只要求知道是否构成犯罪。
五、考察的知识点和角度比较平易,特别生僻的知识点或角度刁钻的不多。
1、单选题方面如:
第2题:犯罪主体“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15岁的人过失致人死亡不负刑事责任,C项的正确性也很明显。
第3题:关于正当防卫“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其错误很明显,因为不法侵害是客观的,不受主观影响。如同精神病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的侵害同样属于不法侵害。
第4题:为逃避追杀情急之下而夺车伤人,一眼可看出是“紧急避险”;
第5题:甲欲重伤乙,听乙解释缘由"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便罢手了,明显是“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第8题:为谋财绑架他人的,在下列哪一种情形下不应当判处死刑?不难判断出:“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 ”不属于绑架罪加重犯的范围。其余:B。乙杀死人质,C。丙绑架人质后杀人灭口,D。控制人质时过失致人死亡的。明显属于绑架罪加重犯。
第10题:“B。乙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07年3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构成累犯”;
第11题:“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第12题:“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明显错误;
第13题:机要员黄某为境外人员戴某搞"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并收受财物,应当“B。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第14题:赵某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应“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
第15题:保险诈骗被识破,公安机关为取证向甲"理赔"20万,交付与欺骗没有因果关系,应属于“保险诈骗罪未遂”;
第16题:以赌博为业且抢劫赌资后灭口杀人,“D。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
第17题:用安眠药将人麻翻后取财,构成“B。抢劫罪”,其知识点和结论与去年的一道题相同。该题大意是,某女子欲杀男友,计划先用安眠药麻翻而后勒死,不料安眠药过量直接导致死亡。结论是故意杀人罪既遂。
第20题:为了本公司销售医疗器械给医院院长回扣,是单位行为,成立“D。对单位行贿罪”。
以上考题有司法考试入门级的知识,基本就可以解决。
2、多选、不定项选题方面如
第51题:为他人盗窃提供图纸帮助,不难得出正确结论是:“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
第52题:枪杀仇人打在防弹背心上狼狈离去,不难得出正确结论是:“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
第53题:关于自首,只要知道有关司法解释的可知,B。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事实但有辩解的和C。在办案机关掌握线范围外交代同种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正确;D。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错误。同时根据题型要求,可推断“A。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错误。
第54题:只要知道高利转贷罪是破坏金融秩序类犯罪,可知C。为高利转贷罪所得“提供资金帐户的,构成洗钱罪”,正确;只要知道组织卖淫罪对象是他人包括男性,可知D。组织多名男性卖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正确。只要知道刑法修正案七的有关规定,可知 “A。甲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错误(应为非法经营罪)。B。初次偷税但“拒绝缴纳滞纳金,也不应当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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