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考试指导 | 试题资源 | 下载中心 | 个人博客 | 图书中心雁过留声托业考试 | 考研专区 | 司法考试 | 公务员考试 | 法硕专区 | 中高考专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1考网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正文  
 
 
 
09司考变动热点 从刑法四要件进化到三阶层
作者:法网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22 15:54:00

3、很偶然的原因影响了行为人的判断(这个原因的强度不应该足以影响普通人包括行为人的判断),他很固执地作出了错误的判断。

能满足以上三条的,则可以认为不构成犯罪。

笔者达不到张教授的境界,不能下一个很肯定的结论,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判断:如果我们看见一个人固执地认为扎稻草人能杀死人,一直低着头扎稻草人玩,我们能认为他这个行为有什么危害?所以我是从一个普通人最朴素的判断说从外观上就看不出有什么危害性。“可以认为不构成犯罪”。

还是先用张教授自己的例子说话:把枪击假人的场景从神农架搬到天安门;把稻草人换成逼真的蜡像。则:

1、作为普通人,不足以判断出天安门广场上站的是真人还是蜡像。(普通人应当能判断出出现在神农架人基本不能到的地方的,并且一眼就能看出不是真人的那个稻草人是假的)

2、行为人也能做出这样的判断(排除行为人是放置蜡像的工作人员,或者是超级专业的人士)。

3、行为人和普通人一样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同样作为普通人,看到这样的情景,在发现那是一个蜡像之前,不会认为这样的情形没有危害,从外观上一眼能判断出:他就是在杀人,他很危险;幸好那是一个假人……

作为普通人,这样的行为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这是不能接受的。

同样地:上面的两个例子,用的是大家都认识的白糖还是一种未知药品;那个男人是大家一眼能看出来是男人的,还是谁看都认为是女人的,这个结果会完全不一样。

条件很重要,不能一概而论。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一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评论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姓 名: *(必填项) ·注册用户·
    Email: QQ号: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
    内容
     
     
    今日推荐
    最新新闻资讯

    时评:大学生考公务员

    公考天价培训班非议声
    普通文章[公务员动态]安徽省公务员考点广播中收到作弊07-17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09全国司考确认报名首日 成都考区07-02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09年司考1日起开始现场确认 咨询07-02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09司考1日起现场确认 专家提醒考07-01
    最新复习指导
    普通文章[政治]考研指导:马政经复习重视方法和07-17
    普通文章[政治]考研马哲之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趋07-17
    普通文章[政治]2010年考研马哲唯物辩证法命题规07-17
    普通文章[英语]2010年考研翻译长难句结构分析全07-17
    普通文章[英语]考研英语泛读材料推荐:《悲惨世07-17
    普通文章[英语]考研英语阅读理解解题高分的两个07-17
    普通文章[英语]浅析真题对考研英语阅读解题重要07-17
    普通文章[英语]考研英语泛读材料推荐:《基督山07-17
    普通文章[英语]考研英语应用文之推荐信写作指导07-17
    普通文章[政治]政治考研心得:“五好”帮你学好07-17
    最近试题资料
  • 此栏目下没有文章
  • 最新增值资源
     
    1考网简介 | About 1kao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2004-2010 www.1ka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务员考试 MBA论文 考研大纲 中国1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