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考试指导 | 试题资源 | 下载中心 | 本站商城 | 个人博客 | 图书中心雁过留声托业考试 | 考研专区 | 司法考试 | 公务员考试 | 法硕专区 | 中高考专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1考网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正文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的434个罪名(二)
作者:律教育网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4 15:40:00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1. 战时违抗命令罪(第421条)

《刑法》第421条 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隐瞒、谎报军情罪(第422条)

《刑法》第422条 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拒传、假传军令罪(第422条)

《刑法》第422条 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 投降罪(第423条)

《刑法》第423条 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 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4条)

《刑法》第424条 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第425条)

《刑法》第425条 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第426条)

《刑法》第426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8.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第427条)

《刑法》第427条 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 违令作战消极罪(第428条)

《刑法》第428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0.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第429条)

《刑法》第429条 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对指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1. 军人叛逃罪(第430条)

《刑法》第430条 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2.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第431条)

《刑法》第431条第1款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3.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431条)

《刑法》第431条第2款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4.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第432条)

《刑法》第432条第1款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5.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第432条)

《刑法》第432条第1款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6. 战时造谣惑众罪(第433条)

《刑法》第433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7. 战时自伤罪(第434条)

《刑法》第434条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8. 逃离部队罪(第435条)

《刑法》第435条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9. 武器装备肇事罪(第436条)

《刑法》第436条 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第437条)

《刑法》第437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1.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第438条)

《刑法》第438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2.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第439条)

《刑法》第439条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3. 遗弃武器装备罪(第440条)

《刑法》第440条 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4. 遗失武器装备罪(第441条)

《刑法》第441条 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5.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第442条)

《刑法》第442条 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6. 虐待部属罪(第443条)

《刑法》第443条 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7. 遗弃伤病军人罪(第444条)

《刑法》第444条 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8.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第445条)

《刑法》第445条 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9.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第446条)

《刑法》第446条 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0. 私放俘虏罪(第447条)

《刑法》第447条 私放俘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俘虏、私放俘虏多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1. 虐待俘虏罪(第448条)

《刑法》第448条 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上一页  [11] [12] [13]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一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评论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姓 名: *(必填项) ·注册用户·
    Email: QQ号: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
    内容
     
     
    今日推荐
    最新新闻资讯

    浦东率先试点聘任制公

    “范跑跑”成公务员考
    普通文章[公务员动态]08贵州公务员笔试规定:作弊者5年07-11
    普通文章[公务员动态]2008年贵州省公务员招考7月12日笔07-11
    普通文章[公务员动态]一家之言:聘任制 给公务员一个“07-05
    普通文章[公务员动态]一家之言:让40万年薪的公务员发07-05
    普通文章[公务员动态]一家之言:聘任制公务员年薪应按07-05
    普通文章[公务员动态]2008年新疆社招公务员千余职位4207-05
    普通文章[公务员动态]吉林公务员面试全程:考官抽签分07-05
    普通文章[公务员动态]吉林省政府录用公务员面试:当场07-05
    普通文章[公务员动态]2008年新疆公务员岗位报考7月2日07-05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浙江省1.75万人报名司法考试 考生07-04
    最新复习指导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09国家公务员逻辑判断备考:简析07-23
    普通文章[数学]专家解析数三数四合并 沉着应战是07-22
    普通文章[数学]名师指点:考研数学解题的快捷思07-22
    普通文章[数学]不必盲目紧张 考研数三备考有对策07-22
    普通文章[数学]随机应变 专家谈考研数三数四合并07-22
    普通文章[英语]慎重对待 考研英语作文突破提高策07-22
    普通文章[英语]考研英语阅读理解七篇经典文章解07-22
    普通文章[政治]考研强化阶段:马政经知识点详解07-22
    普通文章[政治]考研政治易错的有关哲学家和哲学07-22
    普通文章[政治]经验总结:考研政治高分六大法宝07-22
    最近试题资料
    普通文章[试题资源]2008年司法考试海天教育网络大模07-25
    普通文章[试题资源]2008年司法考试海天教育网络大模07-25
    普通文章[试题资源]2008年司法考试海天教育网络大模07-25
    最新增值资源
     
    1考网简介 | About 1kao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2004-2010 www.1ka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务员考试 MBA论文 考研大纲 中国1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