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热点:民事诉讼法中的特殊“决议” |
作者:新东方北…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9 22:29:19 |
|
民事诉讼法是司法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历年所占比重都很大。民事诉讼法考点繁杂,内容丰富,掌握起来不太容易,需要多花功夫。我们可以对这些知识点作一些分类,这样复习起来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以下专门就民事诉讼法中的特殊“决议”——复议、裁定等作一定的归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复议
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比较多,在不同的程序中都有涉及,归纳如下:
 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
三、可以再审的裁定
1、裁定名称: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
2、相关法律条文:《最高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零八条、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以上就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以及裁定作了简单归纳。“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大家在复习过程中要注意科学的学习方法,做好相关知识点的归纳总结。(作者:刘凡)
|
|
|
上一个文章: 07年司考备考:考查刑法因果关系的两种场合 下一个文章: 司法考试:民法善意取得制度考点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