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高考说明:数学科 鼓励创造性解决问题 |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6 10:30:00 |
|
命题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数学教学实际,不拘泥于某一版本的教材,体现数学学科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对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的考查,注重对考生数学素养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鼓励考生多角度、创造性地思考和解决问题。
考试内容:考试的能力要求包括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其中,推理论证能力指能够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的真实性;创新意识指能够独立思考,灵活和综合地运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创造性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考试范围:考试范围是《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中的必修课程内容和选修系列1的内容。
考试形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限定用时为120分钟,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试卷结构:试卷包括第Ⅰ卷和第Ⅱ卷。试卷满分为150分。第Ⅰ卷为单项选择题,主要考查数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共12题,60分。第Ⅱ卷为填空题和解答题,主要考查数学的思想、方法和能力。填空题共4题,16分。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计算过程或推证过程。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和应用题等,共6题,74分。解答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或推证过程。试卷包括容易题、中等难度题和难题。
|
|
|
上一个文章: 2008年高招统一考试山东卷考试说明(数学理) 下一个文章: 解读山东高考说明:理综注重考查基本科学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