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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招录公务员面试、专业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报考职位名称 | 
面试人员最低分数 | 
 
| 杨  柳 | 
30712321813 | 
  | 
  | 
107.4 | 
 
| 陈  超 | 
30712205210 | 
0903307001 | 
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 王  博 | 
30712205209 | 
  | 
  | 
 
| 张  淇 | 
30712424006 | 
0903307002 | 
审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16.2 | 
 
| 王若静 | 
73511512128 | 
100.9(调剂) |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09年2月12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8:30进入候考室,截止8:50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2、地点:吉林省地震局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5829号)。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乘坐306路公共汽车至公交巴士公司车站,沿卫星路东走约100米,卫星路北;长春北站乘坐236路公共汽车至公交巴士公司车站(终点站),东走50米。 
  三、资格复审材料需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2、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工作证、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时提供确有困难的,也可于考察时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即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二)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专业笔试 
  所有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都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地点:吉林省地震局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考试时间:2009年2月12日 14:00-16:00 
  注意:迟到20分钟以上按缺考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我局统一组织考生集中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局统一支付。时间定于2009年2月13日,上午8:00在吉林省地震局门口集合统一前往。 
  六、面试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2月9日16:00前致电我局人事教育处确认。届时如未确认的,以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七、其他事项 
  面试及专业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路费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806025 联系人:陈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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