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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务员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9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我局公务员考生,达到人事部规定的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或5倍的比例,并经过调剂,确定98名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面试人员请务必于2009年2月5日前与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如果该职位上还有笔试合格人员,我局将视情况确定递补。 
  电话方式进行确认:0991-4640908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抽签面试顺序 
  1、时间:2009年2月9日上午10:30; 
  2、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16号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楼会议室; 
  3、10:30进行面试抽签; 
  4、审查内容: 
  应届毕业生:(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生证原件;(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4)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和复印件各1份;(5)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6)4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社会在职人员:(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工作证原件(如无,可不提供);(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4)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7)4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5、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时间:2009年2月10日和2月11日两天; 
  2、候考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16号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即上午8:40,下午13:10)到达面试候考地点。截止当天上午8:50、下午13:2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视情况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2、时间:2009年2月12日 
  六、其他 
  1、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新疆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2、面试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1.0991-4640471,4640908 
  2.0991-4640471(传真) 
  附: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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