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考试指导 | 试题资源 | 下载中心 | 本站商城 | 个人博客 | 图书中心雁过留声托业考试 | 考研专区 | 司法考试 | 公务员考试 | 法硕专区 | 中高考专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1考网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正文  
 
 
 
高分考生四点心得:司考之难难于上青天?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31 14:05:00

  作者:郄兰芳

  一提起司考,大家往往谈虎色变,觉得司考难,难于上青天。而我本人是2005年以将近四百分的高分通过了司考,而且因为当时种种原因,我的司考复习时间仅仅是一个月左右。于是,总有不少同学向我取经。看着同学们期待的眼神,我确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众所周知,国家司法考试的宗旨是为国家提供优秀的法律人才,是为了大浪淘沙后发现真金,但在司考过程中,却存在某些有趣的现象:一个修鞋匠苦苦自修法学三年,最终通过司考,被媒体传为佳话;法学专业博士却在司考考场上屡屡失败。难道法学博士的法律素质真的不如一个修鞋匠吗?我想,从某个角度讲,司考不仅要求扎实的法学功底,更要求一定的复习技巧。下面,我将自己的一些备考心得与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裨益。

  1.端正心态。有些法学出身的同学,自以为法律知识已经掌握得八九不离十,一开始就轻敌,结果在考场上惨败。孰不知司考考点之多,考点之细?而有些非法学专业同学,却因为缺乏法律基本知识而信心不足,最终无法激起对司考的斗志,从而产生厌学情绪。所以,我觉得司考是公平的考试,一视同仁。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都应该端正心态,树立坚毅的信念和打持久战的准备。

  2.制定计划。司考是一场血战,无论备战时间长短,都应该制定周密计划,进行科学的复习安排。我的备考过程大致分为四步:第一步是熟识各种法律条文,结合一个出版社的一系列辅导书进行。第二步属于攻坚阶段,针对六大部门法,逐个突破,系统掌握,特别要注意彼此间的比较,一定做到清晰记忆。第三步进行针对性的训练,查缺补漏。特别注意第四卷的主观题练习,同时进行答题速度、技巧的练习。第四步是全面复习,并将前面三阶段暴露的问题彻底解决,强化薄弱部分。

  3. 劳逸结合。复习司考毕竟不是绝对的苦行僧生活,平时要有适当的体育活动或者休闲时间。如每天保证适当的午休时间,这样才能保证夜晚充足的精力。特别是复习到一定阶段,觉得很困时,千万不要硬顶。平时复习达到某一目标后,可以适当放松奖励自己一下,这样就能保持对学习的不断新鲜感。还可以进行交叉复习,如记忆完民法后又马上转做刑练习题,这种跳跃式的思维效果也不错。当然,学习时间的安排,因人而异,但是万事贵在坚持。

  4.巧用真题。司考有句老话:“轻者恒轻,重者恒重。”由此可见,司考真题的重要性。司考的历年真题是除了辅导用书和法条汇编之外的必备司考资料。对于真题,要多做勤做,注意其中考点的归纳和总结。细心的你就会发现,有些考点是经常出现,甚至有些考题都原封不动的重复考查。更重要的是,熟悉和掌握司考真题的出题思路,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历年真题是一个巨大题库,你可以自己将题目修改,以考察自己对考点的掌握。其实,好多辅导班的模拟题也都是从真题转化而来。无庸置疑,没有哪个模拟题能比上真题的质量和水准,所以,模拟题可以少做,甚至不做,但是真题必须要多做勤做。

  5.考试技巧。司考试卷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卷对策:(1)按顺序答题,本人不赞成倒着答题。(2)充分利用开始考试前的时间,打开试卷全面审题,做到心中有数。(3)保持一定的答题速度。(4)用铅笔直接在题目试卷上作各种标记。(5)应留下半个至个小时进行复查。但要珍惜自己的第一感觉。主观性试题对策:(1)平时就注意锻炼自己对法律热点问题的思考,培养法律思维习惯。(2)做到字体工整,卷面干净,留给改卷人的第一印象要好。(3)言简意赅,尽量分点作答,再加必要的叙述。(4)不清楚或不明题意时,应尽量用其它相近文字叙述,千万不要交白卷。

  感觉没说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老实说,大学四年的知识积累是无法用一篇文章概括的。最后,祝所有备考同学都能顺利闯关! (来源:

新东方
北斗星
学校)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一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评论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姓 名: *(必填项) ·注册用户·
    Email: QQ号: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
    内容
     
     
    今日推荐
    最新新闻资讯

    2007年考研高校复试线

    迄今年龄最大的司法考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专家预测:物权法将列入2007年司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赵菊花:非法律专业人员不准报考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人大代表:国家司法考试太难不符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天津565人过司考 英语水平高者受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广东佛山200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北京司考办:关于颁发法律职业资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中央政法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200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3月初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拟放宽 有关办法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北京司法局官员称1年进行两次司法06-03
    最新复习指导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最热门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青海省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招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公务员考试制胜秘诀:行测分科准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公务员报考攻略:明确条件 把握五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对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解析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逻辑试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部分例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2008国家公务员招考职位表各项数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分析及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08国家公务员报名技巧:从公告变06-03
    最近试题资料
  • 此栏目下没有文章
  • 最新增值资源
     
    1考网简介 | About 1kao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2004-2010 www.1ka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务员考试 MBA论文 考研大纲 中国1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