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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访谈:名师解析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新变化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12:33:05

  2007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已经落下维幕,新浪考试公务员频道特别邀请到华图公务员的李委明考师和育路公务员的李祖华老师对此次考试进行点评。以下内容为本次访谈实录。 >>>访谈音频

  主持人:各位新浪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光临和参与到我们今天的新浪嘉宾聊天室当中,和大家一同关注的是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的一些问题。

  其实应该说今天下午这次考试已经考完了,大家应该都对自己的考试有一个总体的评价了。下面是不是先请李老师给我们大家就申论方面的一些问题做一个总体的评价呢?

  李祖华:各位网友大家好!刚才同学刚考完试,今天的考点是关于申论的问题。这个问题因为在上学的期间接触不太多,但是政府的公开决策和垄断当中,各级政府都在使用。听证第一次是在1993年我们国家政府选择听证的方法,在去年10月份咱们国家第一次举行了一次很大的立法听证,就是《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去年价格听证引起了一些轰动。当年的考点不一定是当年最热的热点,但还是曾经发生过的,有一定代表性的事件。所以,这题型不是很怪,也属于平时在讲课当中属于意料当中的事。 惟一不同的一点是价格听证和听证制度是一个措施性的考点,这样可能大家没有预料到,这很正常。这是一点。

  主持人:这是您刚才对我们这次申论考试的一个总体的评价是吗?

  李祖华:对。

  主持人:其实大家包括参加国家

公务员考试的时候,其实申论最关键的难点是大家不知道在写申论的过程当中每道题应该如何解决,下面能不能给大家分别谈一下每道题答题的要点呢?

  李祖华:今年的题是四道题,和咱们国家公务员考试一样,题型在不断变化。当然这四个题型,平时大家没见过,很生疏。第一个是概括主要内容,刚才我谈过了,价格听证或者是听证制度包括三种听证,一种是立法听证,一种是价格听证,还有一种是政府的决策听证。听证制度的实施和改革对于实现公众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平等权、决策权,保证四权的实现是很有价值的。对于促进政府的平等科学决策也是起一个促进作用,同时通过听证来听取老百姓的声音,可以知道一些信息。同时价格听证对于我们实现知情权、参与权、平等权、决策权,对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起一定的作用。所以,这方面对政府的客观决策,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有很大帮助的。这是第一点主要内容。

  价格听证的措施刚才我在网上已经说过了,但是具体的措施是五个。

  第一,听证的信息要公开。听证以前要对社会上发布听证有关方面的信息,使广大人民群众或者是有关主体知道这次听证。这是第一点。

  第二,选择参加听证的人要有一定的代表性,有各方面的代表。

  第三,要让听证的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要参加听证的人把对听证的意见表达出来。

  第四,听证的结果要依据大多数人的意见来进行决策,必须要尊重听证人的意见,如果没有形成大多数人意见,还要举行下一次听证。

  第五,政府调价,价格听证要坚持三个原则。第一是保障公共服务业,像煤气、电力、公交车、地铁这些方面服务业的持续良性发展。如果有些价格不进行调整,这些行业可能实行亏损或者是入不敷出获致导致破产,使对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就失去了基础。另外,要考虑公众的承受能力,价格不能太高,调价幅度不能太高,群众承受不了容易产生其它问题。第三,有利于拉动内需。价格调整也不能太高,要有利于促进广大老百姓进行消费,促进经济的发展。

  第三道题网上听证是否可行?是可行的,应该肯定。

  它的第一点是现在网络发展已经很迅速了,网络传媒的广泛实用性、传播的迅捷性,以及网上群众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了。第二,听证有两种形式,一个是现场听证。现场听证大家知道它费时、费力、参加的人员有限。所以,第二种就是网上听证,就是网上征求意见,面很广、很宽、很迅捷,有一定的广泛性。第三点,在制订网上听证的时候,我们主办单位一定要把广大网民或者是人民群众的意见加以专题记录,汇总的时候还要进行反馈,不能说网上听证不是当场举行,不和广大消费者见面,这是要都觉得。另外,网上决策也是要根据广大网民或者是人民群众大多数人的一件来进行决定。这是第三道题,肯定它是可行的。

  第四道题我国听证制度作为副标题,主标题大家可以选,重点内容还是听证制度的中心目的还是要保证四权的实现,执行权、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的实现,这是文章中要具体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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