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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考录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30 16:03:01

  新浪教育讯 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考录人民警察报考指南已经发布,详见下文:

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考录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特别提示:

  1、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报考前认真阅读《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和本《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问:今年招考人民警察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本次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具体可分为四类:(一)在报名开始日(即2011年3月24日,以下统称为报名开始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且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二)重庆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重庆生源,能在2011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三)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四)能在2011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重庆市外高校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

  上述报考人员只要符合《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均可报考。

  2.问:外省市的报考人员除《职位表》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才能报考?

  答:符合《职位表》中规定资格条件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非重庆市常住户口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能在2011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问: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面试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4.问:这次对报考人民警察的学历(学位)有何规定?

  答:重庆市常住户口报考人员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非重庆市常住户口报考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重庆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重庆生源,视为具有重庆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

  5.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在报名开始日前同时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和学历(学位)证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问: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必须在2011年8月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

  7.问:未满服务期的重庆市选派大学生能否报考?

  答:未满服务期,但在报名开始日前已经解除了《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协议书》的选派大学生可以报考;在报名开始日前未解除协议的不得报考。

  8.问: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能否报考?

  答: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得报考;试用期满已任职定级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须在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时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问:已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现正在校攻读更高学历且不在2011年毕业的考生,能否报考?

  答:按《招考公告》“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的规定,拟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已转至就读学校且实行全脱产学习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拟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未转至就读学校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10.问:在职人员报考人民警察,在什么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答:根据《招考公告》和有关规定,在职人员报考人民警察,原则上应在2011年5月30日至6月2日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具体时间于5月底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对于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区县(自治县,下同)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人事(干部)处同意,可延至考察前提供。

  11.问:如何理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75年3月24日至1993年3月2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二、关于报考时间、方式和步骤、报考职位、考试考务费用

  12.问:这次报考人民警察何时进行?怎样报考?

  答: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时间从2011年3月24日9:00开始,至2011年4月1日24:00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颖栏,或者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具体注意以下几点:

  (1)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实或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应慎重报考,按时缴纳费用,一经缴费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若因本人原因不能参考,不予办理退考。

  (4)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13.问:各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按《招考公告》规定,各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1年3月24日9:00至4月1日24:00网上报名

  2011年4月5日前缴费

  2011年4月24日笔试

  2011年5月底公布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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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30日至6月2日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2011年5月31日至6月2日体能测试

  2011年6月3日至5日面试

  2011年6月6日至12日体检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及之后各招录环节的具体时间,请于2011年5月底前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中查询。

  14.问: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答:所有职位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15.问: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2011年4月3日24:0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16.问:报考人员报名时如何填写所学专业等相关栏目?

  答:报考人员在选择拟报职位时,建议遵循如下程序:在随《招考公告》下发的《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自己毕业证上记录的专业名称,对应拟报职位的专业限制与本人所学专业是否相同,如相同则可以报考,在专业栏填写毕业证书上记录的专业名称全称;如不同,请另行选择报考职位。切记不得以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辅修毕业证书等证书所列专业报考。

  17.问: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答:笔试考务费用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公务员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面试的具体收费标准市级机关为40元,各区县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

  18.问: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答: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三、关于网上职位资格初审

  19.问:职位资格初审工作由谁负责?

  答:网上职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具体负责。

  20.问: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各招录的区县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职位表》或者“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中查询。

  四、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21.问: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哪些内容?

  答: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要参加这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22.问: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答: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五、关于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

  23.问:如何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公告》公布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名单。

  24.问:如何查询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

  答:各职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11年5月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25.问: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哪些?现场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根据《招考公告》公布的比例,拟参加体能测试,或者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也就是说,凡是参加体能测试或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都应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初审通过后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确有困难的,经各招录的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详见《招考公告》附件4);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201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6.问: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试?标准如何?

  答:本次体能测试的对象为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区县公安人民警察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报考市公安局直属基层单位及分局的,不开展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执行《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性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有2项及以上达到规定标准的为合格。体能测试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结果。

  在2011年5月30日前,若国家对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等有关规定作出调整的,则按新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27.问: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时间为2011年6月3日至5日。具体时间安排请报考人员留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5月底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28.问: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答:按照总成绩(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

  29.问:体检由谁负责组织实施?

  答:体检由各招录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30.问: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答: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下简称《特殊标准》)和《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1.问: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市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各区县在其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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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问: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有什么要求?

  答:2010年12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了《特殊标准》,明确报考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标准》取消了对报考人员身高、体重的限制,且明确《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体检参照公安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执行。

  33.问:考察工作如何进行?

  答: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57号)及《关于做好我市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公局发〔2011〕2号)规定,考察工作由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各招录机关负责本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的实施。

  七、关于招考工作纪律

  34.问:报考人员违纪违规的,怎么处理?

  答: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工作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

  对违反规定的,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报考的次年起计算)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5.问:这次招考对违纪违规的招录机关和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答:这次招考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考1年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违法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6.问:这次人民警察招考在加强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为了充分体现“阳光招考”的要求,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除确需严格保密的事项外,凡是能够公开应该公开的政策规定、具体要求、工作流程、相关数据等情况,都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或相关媒体公之于众。同时,还将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工作监督小组直接监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新闻媒体主动监督,报考人员代表和家长代表重点监督等形式,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全面落实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报考人员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7.问:与招考职位有关的问题,找谁咨询?

  答: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与招考职位有关的问题,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相关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

  38.问: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是否还有加分政策?

  答: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人民警察录用考试取消所有加分政策。将少数民族考生享受的加分政策调整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单设少数民族职位的方式专项招录。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这次单设少数民族职位6个,招考指标72名。

  招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023-86868663

  咨询时间:2011年3月24日至4月1日(9:00-20: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39.问: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40.问: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步骤是: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和理解《招考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职位。

  (2)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1年3月24日9:00至4月1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颖栏,或者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初审报考资格

  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分别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应下载并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4)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11年4月3日24:00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5)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1年4月5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6)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颖栏,或者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颖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须在2011年4月18日9:00-4月23日24:00期间方可使用。

  (7)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点击“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2011年5月底成绩公布后方可使用。

  41.问:上传照片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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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否则不予审核通过。(二)报考人员上传照片不得大于20K,格式为JPG格式,宽高比例为1比1.3左右;可用ACDSEE软件(可在网上下载)调整照片大小,建议宽度为140-280像素,高度为180-373像素。(三)报考人员保证上传的照片,必须是符合系统规定的清晰照片,以便考试、体检、考察时核对身份使用。

  照片上传小知识:

  一般的照相馆现在都提供电子数码照相,可以用自己携带的移动磁盘将电子照片拷贝后存入自己的电脑,也可以用一般的照片进行电子扫描后存入电脑。修改电子照片的工具较多,经过比较,建议使用ACDSee5.0版以上(下面简称ACD),可以对数码照相的照片能够进行非常轻松的修改,各大软件网站均可下载。首先请保证你已在电脑中储存1张未调整过大小的电子登记照片(没有改小的),使用ACD打开照片,点击“工具”里的“用编辑器打开”,单击“裁剪”,在照片中选取要裁剪的范围后,在范围内双击后,可以将其另存。用ACD重新打开另存的文件,点击“工具”里的“调整大斜,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将“大小(P)像素:”一栏将宽度设为145,高度设为185,调整大小设为缩小或扩大,点击确定后就可以得到1张命名为“调整大小XXX”的电子照片。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得到的照片仍然大于20KB或上传后审查单位反馈不能查看到照片,说明照片中有非法数据,可以重新用ACD打开后,点击“工具”里的“格式转换”先将其转换为BMP格式,一般会提示“某些数据无法保留,是否继续”,点击“全部都是”即可。然后的删除先前生成的JPG照片,把BMP照片重新转换为JPG格式即可上传了。

  42.问: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答: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初审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初审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初审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43.问:是不是资格初审通过就算报名结束?

  答:不是,要缴了费才算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进行确认付费,确认的具体程序请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4月5日前(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报考人员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4.问:为什么头一天已缴费成功,第二天仍显示尚未缴费?

  答: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银行对账单未能及时显示到报名系统,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报考人员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可致电市人事考试中心(023-86868838,023-86868837)查询。如确认银行卡扣款成功,请勿重复交费。另外,建议报考人员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报名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45.问: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答: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GB11643-1999、GB11643-89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身份证尾数为X的,请使用大写半角输入。

  46.问: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答:(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②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③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④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咨询时间:2011年3月24日至4月5日9:00-20:00

  第三章考务安排

  47.问: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知道报名序号?

  答: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务必牢记。报考人员报名填表后,点击保存即可生成自己的报名序号。

  48.问:报名序号忘了怎么办?

  答:请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服务器,选择“查询修改”,点击登录框最下方的红字“找回报名序号”,接着输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找回报名序号。

  49.问:报名信息是否可以更改?

  答: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即不得更改。

  50.问: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手续?

  答: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上述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4月3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下同)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减免考务费手续请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

  51.问:何时打印准考证?

  答: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1年4月18日9:00-4月23日24: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颖栏,或者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2.问: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正式身份证原件吗?

  答: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常如果身份证丢失来不及补办的,可以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或派出所出具的带有照片并加盖鲜章的身份(户籍)证明代替,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一致,驾驶证、学历证书及任何复印件等不能作为参考身份凭证。

  53.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开始前均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或者到考务办公室寻求帮助。

  54.问: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常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常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四)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常

  (五)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另外,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55.问: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经监考人员核对报考人员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答题卡(纸)上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由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由主观题组成,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纸)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并在交卷确认表上签名后方可离开。

  56.问: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答:2011年5月底,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自己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考务咨询时间:2011年3月24日至4月23日(工作日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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