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教育讯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2010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出,详见下文。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2010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中国浦东干部学院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及名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我院按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 面试时间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面试最低分数 |  
	| 3月3日 | 孙婷婷 | 977131252001 | 0201001001 | 112.0 |  
	| 姜  超 | 977131251813 | 0201001001 | 112.0 |  
	| 彭  鹃 | 977143140326 | 0201001001 | 112.0 |  
	| 岳小力 | 977131252021 | 0201001001 | 112.0 |  
	| 吴小云 | 977131251108 | 0201001001 | 112.0 |  
	| 3月3日 | 夏惟怡 | 977131250907 | 0201002001 | 123.0 |  
	| 杜  金 | 977144063009 | 0201002001 | 123.0 |  
	| 李  翔 | 977132451305 | 0201002001 | 123.0 |  
	| 姚  丽 | 977131251423 | 0201002001 | 123.0 |  
	| 王建玲 | 977131251120 | 0201002001 | 123.0 |  
	| 3月3日 | 唐灿明 | 977144062925 | 0201003001 | 118.4 |  
	| 石晓玲 | 977131250916 | 0201003001 | 118.4 |  
	| 李  超 | 977131250222 | 0201003001 | 118.4 |  
	| 余佳莹 | 977141054624 | 0201003001 | 118.4 |  
	| 盛丽莉 | 977131251210 | 0201003001 | 118.4 |    二、考生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0年2月28日前将是否参加面试的意见通过邮件发至hr@celap.org.cn进行确认。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邮件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同时,还请考生发送本人1寸彩色免冠数码照片(照片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届时如未确认,以主动放弃处理。   三、面试安排   1、时间: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2、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中心(届时请留意现场指示牌)   3、交通路线:可乘公交639、792、花木一路等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站下;或乘坐地铁至二号线龙阳路站、七号线锦绣路站或芳华路站前往学院。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3)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5)笔试成绩单;(6)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待业人员提供经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3)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6)笔试成绩单;(7)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有关要求   1、请及时进行面试确认,届时未确认,按弃权处理。确认后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院,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有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职位,将按照规定进行递补。   2、2010年3月3日上午8:30前,请考生携带要求提供的材料到面试候考室报到,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参加面试抽签;截至上午8:5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4、考生全部参加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院支付。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该职位取消录用。   5、外地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由学院安排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电话:021-28288492   传    真:021-50595917   特此公告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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