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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聘任制公务员的核心不仅是“聘任”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12:24:25

  “聘任制公务员”的核心不是“聘任”一些公务员---拿出几个岗位来招聘,然后签订短期合同,合同期满要么续约,要么解聘,这都只是这项制度最基础的部分。聘任制度的核心,除了用灵活的方式引进一些人才之外,还有个更重要的方面就是推动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深圳市人事局26日发布公告,深圳市将提供31个职位,公开招聘首批41名聘任制公务员。11月30日开始接受报名,招聘对象面向2007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据透露,深圳市首批聘任制公务员将于明年2月全部招聘到位,并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聘期为1至3年不等。(今日本报)

  “只闻楼梯响,不见下楼人”,这是媒体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形象描述。虽然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务员法》中写明,聘任制公务员是公务员的类别之一。甚至早在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也规定了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但十几年过去了,一直没有有效推行。

  无须讳言,长期以来,由于公务员都属于“铁饭碗”甚至“金饭碗”,除非犯了大错,要不然基本是“旱涝保收”,派生了队伍臃肿、不思进取、官僚习气等一系列的弊病,使得政府工作效能饱受诟病,整体形象不佳。实行聘任制、职员化等呼声一直很高,大家希望通过类似聘任产生的危机感,提高政府效能。从这个角度来说,作为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全国两个试点地区之一(另一试点是上海浦东),深圳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的确是一项应该受到关注的尝试。

  正因为是试点,我们才更需要注意其示范效应。笔者以为,“聘任制公务员”的核心不是“聘任”一些公务员———拿出几个岗位来招聘,然后签订短期合同,合同期满要么续约,要么解聘,这都只是这项制度最基础的那一部分。聘任制度的核心,除了用更加灵活的方式引进一些人才之外,还有个更重要的方面就是推动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我们希望聘任制有助于推动机关人员能进能出。而从“进出平衡”的角度看,由于现有公务员都“用不完”,鼓励公务员辞职下海创业的努力又非常乏力,这也使得用聘任制招聘的局面只能在非常小的范围内实施,难以“如火如荼”地推行,寄希望于“聘任制公务员”形成“鲶鱼效应”,短时期内基本没有可能。而如果只有一小部分的人属于“聘任制”,那么无论怎么考核、怎么激励,怎么用解聘来施加压力,都只能是“一杯水”的游戏,他们被观赏多少次,也成就不了“一池水”的活力。

  聘任制公务员需要成为一种机制,一种解决公务员能进能出、释放活力的机制。如果只有“聘任”,没有“机制”,那么此前北京海淀、江苏无锡等地在“雇员制”尝试中出现的财务问题、考核问题、把关问题等也都会出现———要知道,那些“雇员制”改革多数是无果而终的。

  此外,聘任制是一种以契约为基础的、具有灵活任期的任职方式,原来是行政隶属、职务常任,现在是平等协商、聘期灵活,但就目前几百几千人抢一个公务员岗位的不均衡现状当中,被聘任者如何保障自身平等协商的权利?当聘任者缺乏稳定性,看不到晋升的可能与前景,责任感和职业意识反倒可能明显降低,甚至导致更多的低水平腐败。

  我们看到美国等西方国家大量采取聘任制的好处,更需要看到他们在制度安排上长期积累的智慧。如果只看到了聘任、合同、续约、解聘这些表面的东西,并作为我们改革的核心内容,聘任制公务员就很可能成为另一种形式的“临时工”制度。如果把招到几个“聘任公务员”作为这项制度改革的全部,最后开出的聘任制之花,只能局限于“好看”的表面,而与民众长期期待的“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所应有的内涵相去甚远。(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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