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江西省两院公考录用有年龄限制 |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12:2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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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日了解到,江西公开考试录用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和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报考人员年龄最高不能超过35周岁。
据悉,已取得或在2007年7月30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和法学学士学位证的,须在28周岁以下;已取得或者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法学(律)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须32周岁以下。上述两类人员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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