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检08年公招 四种情形可全减免考试考务费 |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12: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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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记者从省人事厅最新获悉,2008年全省法检系统公招中,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报考单位所在地市州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实习记者 雷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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