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张 颖 |
18318492222 |
马俊峰 |
18314141325 |
廖少冕 |
18313180322 |
二、资格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2008年2月20日前通过电话进行资格确认,确认时间为2008年2月20日16:00之前;届时如未确认的,以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确认电话:010-64235332。
三、考试安排及有关要求
1.面试:2008年2月26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8:30前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截至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 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为闭卷考试,2008年2月26日下午2:00开始。请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侯考,开考10分钟后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 考试及报到地点:中国纤维检验局二楼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0号;
乘车路线:乘坐62路、13路、116路、117路、406路、674路、684路公共汽车至和平里南口下车。
4. 报到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2)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或成绩单;(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2)学历学位证书;(3)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或成绩单;(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要原件,除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还需复印件各一份。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5. 参加考试时,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已经携带的,请在进入候考室前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6.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经核查发现证件、证书和有关材料存在虚假和不实的,我局将按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安排
2月27日组织体检。
五、其他
参加我局组织的面试和专业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纤维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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