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人事部有关面试工作部署以及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专业考试及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的原则及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人员的人员名单
对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线者,按职位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姓 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名称 |
报考职位 代码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面试 时间 |
邹 颖 |
73114440409 |
综合处室 主任科员以下 |
09731001 |
123.8 |
2008年 2月24日 |
乔 杨 |
73118241805 |
闵 栋 |
73119714619 |
闫 肃 |
73116128207 |
钱 琳 |
73113363504 |
丁 雯 |
73118070718 |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
09731004 |
115.7 |
2008年 2月24日 |
徐 燕 |
73119520515 |
朱培璋 |
73118170619 |
李 毅 |
73117722227 |
刘可佳 |
73118450828 |
王芳芳 |
73114162308 |
曾晓明 |
73114013005 |
耿铭阳 |
73112209422 |
饶婷婷 |
73118380807 |
王 颖 |
73118380905 |
周姝亮 |
73118721804 |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
09731005 |
110.9 |
2008年 2月24日 |
徐 艳 |
73119714122 |
陈重羽 |
73118002605 |
杨 坤 |
73118171206 |
凌 静 |
73114541117 |
赵婷婷 |
73113234917 |
刘 翠 |
73117900927 |
张 婧 |
73118490719 |
王 丹 |
73117690902 |
刘韵燕 |
73117832006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名称 |
报考职位 代码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面试 时间 |
张大维 |
73118481905 |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
09731002 |
119.9 |
2008年 2月25日 |
周 娴 |
73117830618 |
宋军妍 |
73118250527 |
张鉴美 |
73116801701 |
吕逯鑫 |
73116128316 |
尹 斌 |
73118695604 |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
09731003 |
120.2 |
2008年 2月25日 |
吕 茜 |
73118240119 |
刘 琳 |
73117740121 |
张靖荣 |
73117992721 |
李小平 |
73118060627 |
梁 燕 |
73117980207 |
曹文强 |
73112321411 |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
09731006 |
114 |
2008年 2月25日 |
吴素星 |
73118290923 |
李 娜 |
73111211617 |
邓凯遥 |
73118171504 |
窦泊洋 |
73118712504 |
赵立超 |
73115910302 |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
09731007 |
110.3 |
2008年 2月25日 |
胡 政 |
73118241518 |
史慧杰 |
73117843224 |
龚会萍 |
73117860206 |
白建伟 |
73118680516 |
二、专业考试的时间与地点
(一)考试时间:2008年2月23日上午9:00-11:30。
(二)考试地点: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北楼10层,西二环路月坛北桥东南角)
三、面试的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2008年2月24日—2月27日。
(二)面试地点: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
四、考生确认
进入专业考试和面试范围的考生须于2008年2月18日下午5时前,将是否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的意见电话告知我局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由该职位笔试合格而未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有关事宜
(一)2008年2月22日下午2:00-5:00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审查地点: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1011会议室)。参加专业考试及面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免冠照片)、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证明,并注明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户口卡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上述材料,除户口卡外均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证件、材料不全者取消专业考试和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时20分之前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时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人:迟楠、陈建华
联系电话:(010)66286520、(010)6628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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