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欢迎各界考生报考北京联合大学
欢迎各界考生到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
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告。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填报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选择报考点
(1)凡北京地区报考北京联合大学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
(2)京外报考北京联合大学参加“全国统考”并拟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
(3)凡京外报考北京联合大学并在考生所在地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4)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和名额分别是:专门史3名,计算机应用技术3名,食品科学3名;我校接收《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15日(以我校收到材料时间为准)。北京地区高校推荐到我校的推荐免试生必须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京外高校推荐到我校的推荐免试生,必须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5)凡北京地区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参加“全国统考”或“推荐免试”的考生(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京外中科院系统、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
(6)凡北京地区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
2、网上报名
(1)凡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bjeea.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2007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公告1-5)。
(2)京外及北京地区报考北京联合大学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除必须阅读上述信息外,还必须登录“北京联合大学网站(http://www.buu.edu.cn)”,认真阅读《北京联合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联合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信息。
(3)网报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并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0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结束后,如果考生发现错选了“报考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式”,在200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内可重新进行网上报名(须注册新用户)。
未能预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仍可在200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内进行网上报名。
(5)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系畅通。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者,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信息将不能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仍可在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0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内修改。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或“考试方式”,报名无效。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
(7)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推荐免试生及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每人150元;“法律硕士联考”报考费收费标准参照相应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报名无效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3、现场确认
凡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到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考生在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北京联合大学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2)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的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每天9:00—17:00)。
(3)现场确认地点:届时请考生到我校网站(http://www.buu.edu.cn)查询或留意公告信息。
(4)考生应持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和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非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5)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
来源:北京联合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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