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加强对2007年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监督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3 13: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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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正式出台《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健全高招工作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切实做好高招体检工作。
据介绍,该省2007年共有88所具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承担该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其中9所医院承担体检复检工作。另外,为做好体检不合格考生的终检工作,特指定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为该省高招体检省级终检单位。为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该省公布了承担体检工作医院名单。
该省要求各级教育局、卫生局高度重视高招体检工作,要建立健全招生体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参加招生体检工作的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责任感,要增强服务意识,真正树立为考生服务的思想,尤其对残疾考生应给予特别关爱和指导。工作中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干扰,以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本报记者 龙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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