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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校申报新专业不超两个 | |||
来源:北京考试报作者:佚名时间:2007/12/4 15:45: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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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市属高校在申报成招新专业时,本校普教中已有的专业,原则上可以受理;否则原则上不予受理。已批准专业连续停招三年,再恢复招生时要报市教委备案。对于各种学习形式专业,市教委不做专业方向建议。 据悉,今后市属高校成考招生以业余学习形式为主,脱产学习形式要按比例严格控制。本科阶段的培养重点在专升本层次。根据教育部缩短成招学制的有关规定,部分成招专业缩短学制后,教学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市教委要求有关成人高校要严格保证教学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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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carol 责任编辑:caro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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