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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上门的好事”要三思 | |||
来源:北京考试报作者:佚名时间:2011/2/16 16:09: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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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录取结束后考生又“被录取”的事例并不鲜见,其实这是一些招生机构欺骗考生的幌子。每年高考结束后,都有考生反映,自己已落榜,却收到一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据某媒体报道,湖北宜昌一考生,高考只考了300多分,却收到45份录取通知书。这些通知书封面都是某大学的名头,可细看内容,却是一些培训班在招生,稍不留神考生就会上当。其实,这些“找上门的好事”目的只有一个:利用落榜生上大学的心理骗取钱财。 这种例子在成人高考中也不罕见,个别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想上学、对国家有关成招政策不了解的空子,打着“补录”或其他旗号,达到他们骗钱的目的。成人高考有其严格的时间流程,报名、考试、录取都在一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如果过了录取时间,仍有被录取的机会,考生就要在心里多打个问号,特别是分数低于当年北京最低录取分数线,仍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就更不可信了。北京成招录取时,各层次、各专业会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各校招生的录取分数只能等于或高于此线,线下考生不能被录取。但有些不法招生机构用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班等来混淆视听,诱使考生上当受骗。 考生有上学求知的进取心值得肯定,但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相关政策,不要被这种“找上门的好事”蒙蔽了双眼。其实考生在收到这样的录取通知书时,只要多个心眼儿,多问几个为什么,骗局就不攻自破了。 (曹金良) (2011.1.22)(62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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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carol 责任编辑:caro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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