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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郊区县考生享加分有条件 | |||
来源:北京考试报作者:佚名时间:2009/9/11 8:24: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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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成招规定,本市远郊区县户籍的考生,在录取时,将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可享受该项加分政策的远郊区县包括门头沟、房山、通州、大兴、顺义、昌平、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和燕山地区。以考生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负责人介绍,考生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报考。部分考生居住地或工作地与户口所在地不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跨区报考。按规定,户口在远郊区县的考生如果在城区报考,将不能享受照顾加分政策。同时,户口为市区的考生,即使到远郊区县报考也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根据规定,考生如果享受多项加分政策,其照顾分数不能累计,只按最高项计算,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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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carol 责任编辑:caro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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