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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加分照顾四类考生 | |||
来源:北京考试报作者:佚名时间:2008/7/31 9:12: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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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获得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虽不能免试入学,但可在其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考生要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获得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在其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考生是否被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考生类型较多,分别是: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和“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县级以上侨办证明);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北京远郊区县的考生;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获得区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 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的考生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根据规定,符合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要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要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如果考生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其照顾分数不能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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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carol 责任编辑:caro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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