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优秀支教志愿者不通过公招可当公务员 |
作者:bunny80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3 11:2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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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凡是四川省“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计划招募的志愿者,每月生活补助将在原来基础上增加,每年考核合格者还将增发一次性补助1000元。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为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相关部门对志愿者的优惠政策予以了明确。今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将在5月启动,招募人数预计1200人。
补助增加 还有年休假
据介绍,去年是第一年实行“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志愿者,当时规定每名志愿者每月补助600元,艰苦边远地区每名补助1000元。今年开始,在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的乡镇及以下基层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1200元;在其他地区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市(州)自行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活补贴标准由市(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同时,对于每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还将增发一次性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参加“支教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寒暑假。其他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志愿者休假期间,生活补贴照发。
优秀者符合条件可不通过公招当公务员
据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符合选拔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推荐,可不通过公招,按选调生选拔程序充实到公务员队伍中。
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班毕业生,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镇)参加“三支一扶”的服务且服务期满、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经审批同意,可以不用参加公招,按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另外,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时,每工作1年,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报考事业单位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 (吴大勇 钟宇华 记者:姚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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